国家税务总局网: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合法减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网: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合法减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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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赁个人住房收入应纳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详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租赁个人住房收入应纳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详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的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第种观点对10万元扣除相关税费余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人所得税第二种观点10万元扣除相关税费余额合并A收入总额按照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人所得税第三种观点先按照第种观点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收遍人所得税再按照第二种观点(再另行扣除相关税费)征收遍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人所得税
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和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缴纳税额=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税率。明确“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出租是否影响个税专项扣除,在这里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自己有房子将自己名下的房子出租,是否会影响个税专项扣除?
应该是不影响的,因为在申请个税专项扣除的过程中,会对房子是否在交偿还***进行登记,如果再偿还***的话,那么房子出租也是需要交的,所以并不会对个税专项扣除有任何影响。
不影响
在个税App里,租客在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填写出租方(即房东)的信息。房东若为自然人,系统要求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号码。不过,一些租客在申报时却出现了房东不愿意配合的情况。一些房东认为,信息提交后,其个人可能将缴纳房屋出租收入的相关税负。
我不是学法律出身的,辛辛苦苦买套房,用租金还月供,现在在收我税,30年后我还完房贷了可以自己享受自己的房子了,房子也旧了,水电线路估计也该改造了,又得一笔钱维护我的房子,住到我挂了,房子年限也到了,也不知道我孩子能从我这得到什么。哎,国家是有钱了,人民的生活还是压力山大啊。
谢谢邀请。
虽然住房租赁多***用私人协议方式出租,一般都不会主动交税,但并不代表出租住房所得不需要纳税。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4%计算征收。
四、城市土地使用税
免征
五、印花税
免税
六、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举个例子说明。
某居民出租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10500元,当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应缴纳增值税=10500÷(1+5%)×5%=500
2.应缴纳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00×(7%+3%+2%)=60
3.应缴纳房产税=10500÷(1+5%)×4%=10000×4%=400
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500÷(1+5%)-500-60-400]×(1-20%)×20%=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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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交税的。
现在房租交税是执行的个人申报制度,去当地街道进行申报的,税率我印象中是5%吧,好像是差不多的一个数字。
如果租房人需要租房***提取公积金或者报销等,就要去交税开具相应的***。
不过这种钱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负担还是租户承担。所以如果没有特别必要,大家一般都不要***,也就不涉及交税问题,***对这方面税收也监管的不严。
个人出租房屋需交1.5%的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免税,月收入3万元以下免征,个税要按财产租赁所得交,10%税率计征,有的地方按租金收入直接计征,有按1、5%征收。房产税4%收,印花税按1‰收。
税法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有如下规定:
(1)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人出租房缴纳营业税有两种: 一种是出租住房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一种是出租非住房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税款: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房地产公司转让自留商铺,需要交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只要转让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二手买卖。 按税制,这些税是销售方交的,所以公司无法以写了销售方为纳税人的完税凭证入账,因此只能计入营业外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赁个人住房收入应纳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详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赁个人住房收入应纳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详细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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